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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征集技术专家(观察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6/13 20:56:57      点击次数:607

关于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征集技术专家(观察员)的通知

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无损检测通用技术方法、检测工艺及工艺装备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八届技术委员会技术专家(观察员),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专家(观察员)人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01. 征集范围
无损检测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学会)、消费者、认证机构等单位均可推荐技术专家(观察员)人选。
02. 技术专家(观察员)条件
1.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委会组织的各项工作,且所在单位支持;
2.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检测技术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3. 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理工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无损检测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相应技术或管理职务的人员,上述人员一般应具备检测高级人员资格;或者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4. 身体健康,未有不良行为(刑事)记录,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 遵守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03. 技术专家(观察员)专业分类
1.技术专家(观察员)按照国际标准分类划分为如下8个专业类别:表面方法(含磁粉、渗透和目视)、超声方法、涡流检测、射线方法、泄漏检测、人员资格、红外检测、声发射检测。
2.技术专家(观察员)填写技术专家(观察员)登记表时请明确拟参加的专业类别,每人最多报2项。
04. 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填写《技术专家(观察员)登记表》(见附件)。
2. 技术专家(观察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保真实性,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技术专家(观察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贴照片并加盖公章),邮寄至秘书处。同时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以“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05. 技术专家(观察员)遴选和名单公布
1.根据标委会章程规定,技术委员会对申报的技术专家(观察员)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技术专家(观察员)名单。技术专家(观察员)名单确定后,在标委会网站(www.tc56.org.cn)或微信公众号(tc56ndt)予以公布。
2. 计划2020年标委会年会为技术专家(观察员)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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